各镇街、辖区各工业企业、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软件园区运营服务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集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集安字〔2024〕18号)要求,确保全区科工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火灾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治
各企业要结合岁末年初风险形势和近期一系列专项行动任务,立即部署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治,坚决整治违法生产、违规作业等突出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电动自行车安全。一是集中清查违规停放充电,迅速组织对内部停车区域、厂房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情况检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梯间、公共门厅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内部培训、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向员工普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安全骑行常识以及规范停放充电要求,引导员工购买合格车辆、定期检查维护,自觉抵制违规行为,鼓励员工相互监督提醒,形成良好安全氛围。三是鼓励各企业按照《厦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试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内部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提倡在单位充电,“满电回家”,化解占道停放的交通风险和入户充电火灾风险。
(二)冬季用电用火安全。一是全面检查电气线路,重点查看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有无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现象,有无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现象。对老旧厂房、临时用电设施等加大排查频次,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避免长时间、超负荷用电。二是加强对锅炉房、食堂厨房、焊接作业等用火场所及环节监管,确保燃气设备、燃油炉灶、明火作业符合安全规程,燃气胶管定期更换,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配备充足灭火器材,现场专人监护,杜绝违规动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三是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盘点维护,确保灭火器压力正常、消火栓完好有效、消防疏散指示标识清晰醒目,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保,保证关键时刻能正常运行,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及疏散逃生能力。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是涉危化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储罐、管道、阀门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严格控制储存量,确保通风、降温、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完好有效,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严禁性质相抵触危险化学品混存。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一是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前检测检验制度。二是要配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急救援物资,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三是要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作业前要制定作业方案及预案,严格落实作业审批、专项安全培训、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和现场监护等措施。
(五)租赁厂房安全。一是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并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二是严禁将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不得私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房间。
(六)其他安全。一是排查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设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二是禁止违规使用聚氨酯夹芯彩钢板等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进行分隔、搭建。三是涉及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的企业要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单位备案制度和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剖析事故原因教训,利用公共区域LED屏等大力宣传隐患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鼓励引导企业员工主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有关企业应急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联络和渠道畅通,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的巡查监控,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应急储备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请各镇街将通知转发给属地各有关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力防范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