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2021-2023年批次已经通过备案的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团队),资金拨付以实际审核结果为准。
二、申报条件
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素质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厦集委办〔2018〕92号)第十三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中承担完成横向科研课题成效较好,或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技术攻关能力的人才(团队),到我区企业担任首席技术顾问(团队),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6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与首席技术顾问(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协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报酬。通过备案,且经企业认定考核通过后提出申请的,给予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带头人)每月6000元的工作津贴,给予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3名)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作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发放办法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每年申请一次。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带头人)每月6000元的工作津贴,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其他成员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作津贴(每个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3人),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工作津贴时需提交材料如下(申请表须提交2份,其他材料提交1份):
1. 《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工作津贴申请表》(附件1);
2. 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每个申请人各提供一份);
3. 派驻总结报告(所有申请人签字);
4. 考勤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 合作协议复印件(担任首席技术顾问(团队)以来的合作协议,加盖企业公章)。
(二)实地走访
材料受理后,将到服务企业现场听取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关于合作进展的工作汇报,汇报时间为15分钟左右,汇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团队成员介绍(分工)、项目取得进展情况、取得成效等。
五、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7日-11月21日
六、受理部门
集美区科工局
电话:0592-6221289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32室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