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3-2500-2020-02900 生成日期 2020-03-04
发布机构 区科技和工信局(台商投资区) 文 号 厦集工信〔2020〕14号
标 题: 关于杨向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杨向平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杨向平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叶志华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林秀玲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关于杨向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 09:3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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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杨向平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

  杨向平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叶志华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秀龄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聘期从2018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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