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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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各能源企业:
现将区安办《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切实做好自查自纠、预案演练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安全巡查检查等防范措施,严禁在国庆期间开展维修、动火作业。
附件: 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