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公布行政检查“无事不扰”清单。对于清单内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及专项检查外,若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违法线索的,原则上不主动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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