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2-2500-2025-05929 生成日期 2025-07-10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内容概述: 涉企行政检查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7-10 15:5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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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层级

检查方式

法定依据

是否属于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1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区级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3.《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4.《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5.《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厦府令2019第177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2

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区级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七条;

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五条、第六条;

3.《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4.《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厦府令2019第177号)第二十五条。

3

人民防空设施的检查

区级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福建的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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