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
(三)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
(五)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负责制定全区价格调控目标,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区重大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全区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十二)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十三)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按权限承担辖区内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职责。
(十五)牵头负责全区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15 |
12 |
厦门市集美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事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17 |
17 |
厦门市集美区国防动员综合保障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6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任务是: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基建项目审批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2.负责项目储备库的建设,组织协调全区重大项目的培育策划工作;负责协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
3.做好总部、央企和金融企业日常洽谈、招商差旅、招商宣传、招商资料制作、客商邀请、拜访及开展招商推介(对接)活动等招商引资工作。
4.做好前期课题项目策划;牵头开展“海创会”项目日常对接活动。
5.牵头做好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做好集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信用工作宣传,推进全区信用工作建设。做好东西部对口帮扶、闽西南协同发展等工作。
6.做好集美区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7.强化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稳定;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8.做好集美区大众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推进全区大众创业工作。
9.做好集美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作。
10.做好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为3771.6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7.01万元,增长1.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7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6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为3771.6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7.01万元,增长1.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01.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2.02万元,公用支出99.89万元;
2.项目支出1619.7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1.6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7.01万元,增长8.22%,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401行政运行1067.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及前期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万元。主要用于信用办、聘请价格认证中心专家、“海创会”项目、央企招商、粮食安全宣传等支出。
(三)2010450事业运行142.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四)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49.7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购买价格认证中心服务、轨道办、诚信促进推广、救灾减灾、人防等专项业务支出。
(五)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5.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前期中心、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前期中心、保障中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九)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21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前期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及前期中心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二)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东西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山海协作专项事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5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23.53%,主要是由于概(估)算社和咨询费、前期经费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概(估)算社和咨询费、前期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招商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35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招商任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试点部门公开)
(一)对口帮扶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开展东西部对口帮扶工作,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山海协作帮扶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厦对办[2021]22号,闽西南办[2022]6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通过对口帮扶经费,实现对漳平市、漳浦县、东西部地区的帮扶。
5.实施周期
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东西部结对帮扶经费项目100万元;
(2)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山海协作经费(集美区-漳浦县)项目100万元;
(3)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山海协作经费(集美区-漳平市)项目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宣传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通过购买诚信促进会宣传推广服务,营造讲诚信良好氛围,推进全区信用提升。
2.立项依据
无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通过购买诚信促进会宣传推广服务,推进全区信用工作广泛开展,做好诚信促进宣传推广。
5.实施周期
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购买诚信促进宣传推广服务经费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城市安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通过通过城市安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经费,保障集美区救灾减灾工作,完成救灾减灾物资的采购和物资仓储。
2.立项依据
根据闽政[2022]14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做好物资储备;发生自然灾害时,有充足的物资储备,便于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到受灾群众手中;
2.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局开展救灾减灾工作;
3.根据厦门市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避灾点建设的需要租赁避灾仓库避灾点物资储备仓库。
5.实施周期
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救灾减灾工作经费4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0.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