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时间:2024-02-02 08:44 阅读人数: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提供服务保障。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土地房屋征收、重点项目服务、土地储备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一)配合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房屋征收政策、法规的实施,指导制定、审批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督促、检查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执行。

)指导、协调、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3科室人员编制数是17人在职人数是14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主要任务是:继续坚持以征拆工作为抓手,持续强化和优化要素服务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保障落地抓征拆。重点保障集美新城、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新城以及六大重点片区项目用地需求,有力推进项目征收及交地。一是保障重点。全力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重点推动项目征地拆迁和交地二是服务民生。重点保障支柱产业、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为项目落地实施打下基础。

(二)突出成效抓关键。一是加强协调调度。坚持问题导向,把准问题实质,提出解决路径,同时积极对接协调市区有关部门,紧盯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强本单位、镇(街)、集晟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提升商谈技巧,提高与被征收人的沟通质量,推动房票政策在我区平稳实施,形成和谐有序、公正公平的征收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为580.90万元,2023年预算数增加8.58万元,增长1.5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0.9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为580.9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2023年预算数增加8.58万元,增长1.5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12.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5.24万元,公用支出37.46

2.项目支出68.2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9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58万元,增长1.50%,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五)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1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医疗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8.20万元。主要用于房票中心日常运转、征收中心业务培训。

(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7.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由于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未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未有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3.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按综合定额标准安排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非行政或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s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