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1-3004-2025-05932 生成日期 2025-07-11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集府办复函〔2025〕109号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11 10:1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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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A类

  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关于推进厦门市宁静小区建设工作的建议》(第600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该建议后,我区高度重视。集美区着眼为民办实事,积极探索宁静小区试点创建,树立典型示范,推广应用,给人民群众创造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2023年至今,我区陆续完成6个镇街宁静小区创建,实现全区各镇街宁静小区建设全覆盖。小区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获得小区群众肯定。其中,我区大学康城二三期宁静小区作为全市首个创建小区,被国家、省、市权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其他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到现场参观调研。

  二、措施与成效

  (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宁静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创建宁静小区试点工作方案》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印发《集美区宁静小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在我区积极推动宁静小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建设共管共治新局面。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结合小区内情况,充分发挥社区物业、业委会和网格员作用,力争把噪声问题解决在最前沿。建立志愿服务专门队伍,鼓励居民参与宁静小区的创建工作,志愿者协助物业进行噪声巡查和劝阻,从而提高居民对“宁静小区”建设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推广基层治理新途径。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居民、物业、社区和职能部门建立四级调解机制,即居民自行协商,物业和业委会参与沟通劝导解决,社区、居委会妥善调解纠纷和执法、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早介入解决。运行两年来,80%的纠纷在楼栋层面解决,15%由物业和社区处置,仅有5%左右的涉噪矛盾纠纷需要启动职能部门介入解决,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楼栋,难事不出社区”。

  (四)打造宣教体系多元化。积极创新宁静小区宣传思路,精心打造宣传工作新亮点。一是宣传载体多元化。运用图文、音频、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结合宣传内容和受众特点,打造创建特色品牌,激发受众参与热情,提高创建工作知名度。二是宣传形式多元化。充分利用住宅区公共空间,通过专题展板、报栏、社区电子屏等载体,构建立体化宣传载体,促使居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提升宣传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集美区宁静小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资金保障不足、治理模式相对单一和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推进宁静小区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小区品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解决小区面临的问题。同时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活动,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商请财政加大对宁静小区建设的资金支持,探索对高标准建设宁静小区给予财政激励机制。同时加强相关政策扶持,进一步推动出台符合辖区实际的个性化宁静区域创建政策,加大对小区噪声管控的政策支持,形成社区和职能部门更紧密的联动共治。

  二是进一步完善评估机制。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施策,逐步完善宁静小区的建设标准,实现宁静小区创建由市级标准到省级标准的过渡和融合。同时加强对已完成创建小区的监督评估,探索设立由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居民代表等组成的监督评估小组,定期对宁静小区建设工作进行评价。

  三是进一步创新建设模式。推动宁静小区建设由点及面纵深发展,在前期以小区为“点”开展创建的基础上,推动以片区为“面”的创建。将居民小区与周边学校、商场、医院、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融合,推动创建全市乃至全省首个宁静片区。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勇岩

  联 系 人:张耀军

  联系电话:0592-6296766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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