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第2024410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相关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就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进行研究,分析我区现状,听取相关工作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一)健全制度规范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2016年,根据《厦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2016年10月底,制定出台了《集美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集委办〔2016〕88号)和《集美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与法律顾问助理报酬具体计发办法》(集府办〔2016〕116号),为全区各行政部门和各镇(街)聘请、使用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7月18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换届和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集府〔2020〕126号)印发,完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换届工作,成立集美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室。2021年《集美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具体计发办法》(集府办〔2021〕71号)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集美区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托、报酬支付等工作制度建设。
二是强化制度衔接。我区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文件中,对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进行了必要的工作安排。目前,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形成相互联系的整体共同发挥作用。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2021年《集美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具体计发办法》(集府办〔2021〕71号)印发实施。2022年,经区政府同意,《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集美区行政机关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及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及考核标准>的通知》(集司〔2022〕27号)印发实施。集司〔2022〕27号文件明确了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适用范围及考核对象、考核评价工作实施主体及考核程序、考核评价结果计分、评级规则及相应的退出机制等内容,实现考核工作的数据量化。2022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部门均按照本部门聘任情况,以聘任合同年度为考核年度开展法律顾问及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考核工作。
(二)推动制度落实
一是实现法律顾问制度落地。我区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工作实际,按要求配备法律顾问或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集美区各级行政机关的全覆盖。截止2022年,区政府共聘任专职政府法律顾问6人次(第一届法律顾问室3人次,第二届法律顾问室3人次),兼职政府法律顾问26人次,(第一届法律顾问室12人次,第二届法律顾问室14人次),聘任行政复议法学专家2人,执业律师17人。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制度效能。2016年至2020年7月,第一届法律顾问室共委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360余件,参加各类会议150余次,代理区政府为被告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0余件,为集美区政府机关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应诉复议、征地拆迁、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服务保障。2020年8月以来,第二届法律顾问室共委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240余件,参加各类会议160余次,代理区政府为被告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0余件。2019年9月1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会议8次,完成2019至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9件。2020年10月13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印发《行政复议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自行政复议专家库建立以来,共组织召开行政复议专家会20次,集中讨论各类行政复议案件50余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机关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具体,法律顾问履职缺乏自主性和主动性,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中涉法事务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时,分析不够全面,论述不够完整。
(二)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建强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与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优化行政机关内部法制工作人员的配比,推动建立外聘法律专业人士常驻行政机关参与处理日常政府法律事务机制。定期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培训、交流,为法律顾问提供面对面式的互动沟通交流机会,带动全区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助理共同进步。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应当着力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的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程序等基础性的规章制度,让政府法律顾问多角度、多层次、多方式、多阶段地参与政府处理的相关事务,对政府的活动进行风险分析和防范。持续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建议将法律咨询和建议列入付费法律服务范畴。为政府机关在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领导署名:李勇岩
联 系 人:曾婧怡
联系电话:0592-6296766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