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区属各国有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办函〔2023〕23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函〔2023〕40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集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统筹做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肖 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延龄 区统计局局长
翁 睿 区发改局局长
张 泓 区工信局局长
薛树清 区财政局局长
陈金平 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
蔡鹭芳 区商务局局长
唐金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明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林以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滢 区委编办四级调研员
陈江任 文教区管委会服务中心主任
林骏豪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乐凉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世凤 区工信局台商管委会副主任
冯秋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陈 巍 区民政局副局长
程新军 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寇晓胤 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 俊 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
周剑辉 区建设与交通局四级调研员
黄建平 区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李上委 区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彭献龙 区文旅局副局长
颜华容 区卫健局三级调研员
王跃平 区统计综合调查队队长、三级调研员
吴川英 集美资源规划分局副局长
蔡水金 集美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陈良志 集美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章 集美区税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根据工作实际研提需领导小组决策的事项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和交办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李延龄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统计综合调查队队长、三级调研员王跃平兼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后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的,由接任者自动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在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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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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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年5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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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