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1-3004-2022-03749 生成日期 2022-03-18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集府办复函〔2022〕54号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3-18 17:06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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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市卫健委:

  《关于加快厦门市托幼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区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已将托育工作纳入“健康集美”建设推进方案(2022-2025),多措并举不断增加全区托位供给并进一步推动普惠托育发展。

  二、措施与成效

  我区当前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2家,其中已备案8家,截止2022年2月28日,提供托位1112个,收托婴幼儿728人。

  ㈠完善服务内容,加大托育服务供给

  1.鼓励早机构、民营幼儿园转型做托育服务。针对现阶段市场上一些早教机构、民营幼儿园转型做托育机构的,我们鼓励其发挥场地、师资优势积极转型,同时为这些机构做好服务。一是做好(闽卫人口〔2020〕99号)文件解读,根据条文内容梳理托育备案资料审核要求,通过组织托育机构培训、座谈、线上答疑等形式,为辖区托育机构解疑释惑。二是理顺并加快托育机构的备案。托育机构备案已全部实现网上提交、网上备案,备案已在省网平台实施优化,由法定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同时,结合检查、摸底,对达到备案条件的托育机构及时督促其备案。对达不到条件的,督促其按照备案的标准落实整改。

  2.多种形式托育服务供给。我区32家托育机构,都是分布社区人口相对较多的区域,这些机构大都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服务半径大多在本小区、本社区或相邻社区,基本满足辖区居民托育需求。

  ㈡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托育机构监管机制

  1.设立管理机构。一是设立专门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管理机构,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更名为厦门市集美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厦集委编办〔2021〕19号),工作职责变动为承担婴幼儿照护、老龄健康、人口监测、家庭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内容。二是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专职工作人员,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设立托育指导中心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三是要求镇(街)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每个村(居)有明确工作人员,确保各级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建立《集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婴幼儿照护工作,2021年,我区制定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府办〔2021〕41号)。依托这个制度,各部门沟通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婴幼儿照护工作开展。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落实了婴幼儿照护服务2021年度重点工作并反馈了落实有关情况。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联合检查、安全巡检。2021年我区先后4次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加,开展针对辖区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安全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机构立即落实整改并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及整改结果追踪。

  4.落实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一是扎实落实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常态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去年9月份以来,我区先后3次组织相关等单位共同参与对辖区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检查,及时发现疫情防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机构立即落实整改。二是做实做细托育机构复托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按照贵委通知精神,对托育机构“一园一案”、全面落实健康管理、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环境场所及园内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查,并对机构的整改报告进行了追踪落实。

  ㈢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家庭科学育儿知识

  1.组织“好家风好家教”宣讲活动。开展婚姻家庭咨询及家教家风宣传服务,优化家庭教育特别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指导。成立“巾帼宣讲团”,组织“好家风好家教”宣讲活动,走进社区、村居,2021年为全区社区(村)落实69场。

  2.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宣教活动。2021年以来,指导各基层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宣教活动。着力挖掘辖区优生优育专家库资源,利用新媒体平台,视频、动画等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向区内的社区与家庭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相关政策与正确知识,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知晓率和认同感,加强正面引导,形成全社会关爱、呵护婴幼儿的良好氛围。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教活动,包括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与知识讲座、利用地方社区宣传栏张贴婴幼儿照护宣传海报、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制作为宣传手册入户发放,在超市、车站、学校等地发放宣传单,使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与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3.建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以现有优生优育中心为基地,建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2021年,我区组织开展科学育儿公益讲堂10场(线上4场,线下6场),受益人数2711户家庭;社区亲子互动活动6场,受益家庭180户;个案服务6户,受益家庭6户;小组服务30场(其中家长沙龙20场),受益家庭300余户;科学育儿宣传资料2000份、《育儿宝典》200本,受益家庭近2200户;同时建立线上服务群,及时有效的指导家长们的育儿困惑。科学育儿线上线下宣传服务覆盖率超50%。

  4.成立亲子小屋。联合托圃宜贝托育中心开展早教亲子活动,提供优生优育优教宣教、婴幼儿保健、早期发展重要性,2021年指导镇街、社区成立亲子小屋6个。

  5.组建嘉庚亲子义工社团队。组建嘉庚亲子义工社团队,多支志愿服务队走进六个镇街,各个社区围绕五个主题开展丰富的志愿服务,为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宣教指导服务。2021年全年开展家庭科学育儿线上线下宣传服务10期,嘉庚亲子义工社团队开展活动12期。

  ㈣多措并举推进普惠托育

  关于“共享爷爷奶奶”平台,可以兼顾“一老一小”,达到资源优化,目前我区还没有类似项目,还需要一段时间去尝试、验证。我区当前拓展普惠托育的做法主要是:

  1.对拟建、在建托育机构进行摸底。经全区摸底、镇街推荐、区级筛选,已向市级上报推荐10家硬件、师资等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拟建、在建托育机构,预计总托位810个。

  2.对现有运营的托育机构进行摸底。掌握现有托位数量及拓展托位潜力情况,经初步摸底并考量空间、师资、生源等方面,32家(含未备案机构)托育机构有8家具备拓展托位潜力。

  3.是推动托育与学前教育一体化建设。拟在我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幼托一体试点,延伸幼儿园托班。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调研。

  4.鼓励国企举办托育机构。拟在软件园三期建设一家托育机构,现已完成商谈场地租赁、对接修改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并初步对接课程资源,下步将计划施工。

  ㈤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

  1.聚集教育资源,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2022年初,我区对外发布《关于遴选集美区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经过对申报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和专题会议研究,最终确定9家单位作为2022年参与集美区项目制培训机构。今年培训项目涵盖婴幼儿照护行业的工种主要有月嫂、育婴员、保育员技能培训。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每年年初,我区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及时将一整年的培训项目及优惠政策制成宣传小册子,通过各种形式加以宣传,把项目和政策的宣传覆盖到大街小巷,做到家喻户晓。

  3.就近就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满足我区失地失海人员、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需求,把培训送到村居,让学员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4.政策红包助推技能培训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报名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尽快实现就业,厦门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厦人社规〔2020〕8号),对集美区重点群体免费开展各类针对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符合条件者还给予培训生活补贴,有效提高失业人员报名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帮助其实现就业。

  三、存在的问题

  ㈠托位数差距较大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十四五期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分解指标相关事宜的通知》,2025年要达到千人口托位数原则上不得少于4.5个的目标。当前我区托位数只有1112个,离文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区托位数2022年底要达到235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5个),2025年要达到5130个。

  ㈡入托意愿不高

  广大群众对0-3岁小孩入托的意愿不高,传统观念还未转变过来。当前全区人口104万,辖区仅有728名(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

  ㈢培训体系不完善

  缺少一些专门针对托育服务行业的专职院校或者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从事专业的行业培训。

  四、下一步计划 

  ㈠逐步推进区级普惠托育试点工作

  参照省市试点做法,各镇(街)每年至少新建或改扩建1家区级试点(或示范点),每家新建(或新增)托位数60个以上,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0.5万元(如市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区级经费由区与所在镇(街)五五分担。区级试点若达到市级试点单位标准,被列入市级试点单位的,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级普惠性托育补助政策。对现有运营的托育机构鼓励其挖掘潜力并积极参与普惠性托育服务,符合标准的新增托位给予补助政策,力争2022年新增托位不少于200个。

  ㈡推动托育与学前教育一体化建设

  锚定托幼一体化不低于10%的目标,制定鼓励政策和实施计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向下延伸托班,有效解决2-3岁婴幼儿入托难问题。

  ㈢增加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供给

  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要求,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落实“四个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同时,在城市的居住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的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设施的建设。

  ㈣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培训体系

  进行引导教育,转变思想和观念,为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环境。通过舆论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婴幼儿照护行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不仅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和工作的平台,也是投资者创业的用武之地,任何有志于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业的人士都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同时,通过宣传和培训,转变人们的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使人们认识到劳动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推进婴幼儿照护行业的产业化,加大对婴幼儿照护培训的扶持力度和培训面,拓宽就业领域。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拓展婴幼儿照护行业就业渠道。与专业托教服务公司和早教机构合作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为婴幼儿照护行业储备人才,推荐他们就业。同时,立足社区,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公共信息对接互通平台。通过村(居)委会和人社部门合作对接,大力宣传,多渠道拓宽婴幼儿照护行业培训宣传信息。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勇岩

  联 系 人:曾婧怡

  联系电话:0592-6296766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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