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1-3004-2022-03568 生成日期 2022-03-02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集府办复函〔2022〕28号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0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0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0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3-02 15:13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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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市商务局:

  《关于厦门加大试点特色移动餐车和临时餐饮外摆位,丰富城市烟火气的建议》(第2022109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厦门市移动餐车试点方案》,目前厦门市移动餐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试点区域只有思明区、湖里区,不包括岛外四区。

  截至目前,集美区已建成摊规点6处、便民临时市场2处、夜市1处。其中已建成的摊规点分别为集美街道龙船路摊规点、侨英街道云城万科里摊规点、杏滨街道杏西广场摊规点、侨英街道霞梧摊规点、侨英街道孙厝步行街摊规点、后溪白虎岩摊规点;便民临时市场为侨英街道滨水临时市场、兑山双塔菜市场、后溪白虎岩路理想城旁菜市场,夜市为霞梧夜市。

  二、管理情况

  集美区各摊规点均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无照流动摊贩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采取设置“摊规点”引摊入点规范经营与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并行的方式,坚持疏堵结合、按需设置、依法治理,一是精细选点,严格把控,根据各镇街摊规点计划设置情况,区城管办对每个设置点位均组织实地考察,规范摊位选点设置,严格筛选把关;二是围绕侨英街道万科里摊规点、集美街道龙舟池摊规点,打造精品示范点,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审核准入机制,落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努力打造“高颜值”的商区、景区摊规点风景线。三是根据区域现况,因地施政,找准民生诉求,重点推进缺乏生活配套社区周边的摊规点设置,并根据实地条件合理设计布设方式,合理利用公共资源,节约社会成本,秉持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获得了民众的一致好评。四是结合“摊规点”设置成果,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沿街店面跨店经营行为,采取“劝导、暂扣、处罚”的治理方式,通过反复抓、抓反复等措施,有力的规范地摊经营,助力“地摊经济”发展。

  三、存在问题

  移动餐车为城市公共秩序、食品安全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从目前思明区、湖里区试点效果看,试点企业和市民反响热度不高。

  四、下步工作

  集美区将按照市有关部门工作部署,落实移动餐车试点工作,可在市民广场、园博苑等市民、游客客流量大的地区,以及软件园三期、杏林湾营运中心等商务工作区,选择合适的点位试点移动餐车。同时,继续加快摊规点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严格坚持“按需设置、方便群众、疏堵结合、规范设置,依法治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是否欢迎,条件是否允许,配套是否影响交通和市容,扎实推进“摊规点”设置工作,不以完成任务为目的,坚持以群众所需为导向,尽量选在新开发配套不完善的楼盘或流动人口多的村改居社区设置,切实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疏堵结合,杜绝流动摊贩,破解流动摊贩治理难题,提升城市市容管理品质。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勇岩

  联 系 人:黄勇彬

  联系电话:0592-6296766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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