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陈玉慧委员:
《关于将原厦门糖厂荒废土地用作建造厦门十中高中部的建议》(第2020031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措施与成效
集美区委、区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顺应教育发展形势,在集美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基础上,先后出台
了中共集美区委、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及措施,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
集美区学校建设坚持合理布局、科学配置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原则,使学校规划布局与建设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要求。经了解,原厦门糖厂地块周边为90年代杏林台商投资区,属于典型的工业集中区,该地块已由市土总收储,且市资规局已将该地块纳入全市轨道用地平衡规划。根据相关的文件精神以及在编杏林老工业区规划,原厦门糖厂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目前为棚户区拆迁安置房选址,不适合作为学校用地。
目前我区已完成《集美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区域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集美现状用地资源,适当调整规划布局,力求超前规划,有效补齐我区教育短板。为解决厦门十中创建省级达标高中生均面积不足问题,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我区已将原福建化工学校校区作为厦门十中杏东校区用地,地块面积约为48186平方米,加上现有厦门十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将达到25平方米以上,办学条件大幅实现改善。
二、今后推动计划
目前,原福建化工学校校区作为厦门十中杏林校区用地的项目,我区已下达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前期计划,正在可研编制中。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勇岩
联 系 人:陈二岚
联系电话:13599909532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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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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