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尘肺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尘肺病防治能力,维护保障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集美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胡旭彬 区长
副组长:张 达 副区长
成 员:李勇岩 区政府办主任
陈明芬 区卫健局局长
王意达 区发改局局长
黄雯嘉 区民政局局长
胡国才 区财政局局长
施素达 区人社局局长
吕嘉扬 集美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文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卫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伯荣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季卫星 区卫健局四级调研员
黄金喜 灌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大阳 后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邹荣生 杏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庄 鹏 集美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合溪 侨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章琳琪 杏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明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季卫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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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年7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