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集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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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年1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