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1-1012-2012-00569 生成日期 2012-08-10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集府办〔2012〕8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福建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市法制局贯彻意见的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各级文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贯彻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0 10:0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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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现将《厦门市法制局转发福建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法制复〔20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福建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市法制局贯彻意见的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计划,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明确行政复议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员,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部门工作体系并逐步完善。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各单位要根据各级文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贯彻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各单位要通过公告牌、网站等途径公开本单位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审理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和行政复议指示宣传册。各单位应有相应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应诉、上报、统计工作,做好行政复议的相关告知、解释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下一步,区政府将研究制定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上报制度,加强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对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要及时上报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及进展情况。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行政复议的工作课题调研,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

  附件:厦门市法制局转发福建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法制复〔20122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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