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0-3004-2023-00075 生成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集府〔2023〕6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4:52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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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区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92-6104444;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邮政编码:361021;邮箱:zfxxgk@jime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函〔2022〕72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提高政策举措的群众知晓度,打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最后一公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得到显著提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2年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7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集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时全面公开26个试点领域相关信息。同时,根据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新增旅游、出版版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并编制对应的公开标准目录。

  二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累计发布信息1041条。

  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100%,今年以来已解读相关文件15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件。其中通过我区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46件,当面申请有10件,信函、传真申请有63件。在已经答复的117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6件,“同意公开”28件,“区分处理后公开”38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34件,“不予处理”5件,“告知补正”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强化源头认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开、强化政策文件集中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政策文件库。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做强政府网站主平台、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拓展多样化平台,搭建点线面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立体化、全覆盖的公开体系。形成集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当“火车头”,政务新媒体为“助推器”,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通”的网格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计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坚持规范管理、跟踪问效、问题导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高效落实。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体系的一部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全区社会评议活动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4.7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5

  4

  0

  0

  0

  0

  1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6

  2

  0

  0

  0

  0

  3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2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3

  4

  0

  0

  0

  0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7

  1

  0

  2

  1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准确把握还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对重大决策公开落实程度不够,对信息资源合理的、有效的整合不到位,相互关联度不高。二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审核还不够严格。少数单位、镇街发布的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错字、暗链、文号遗漏、版面混乱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内容,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提高信息发布员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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