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0-1500-2026-07423 生成日期 2026-09-29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集府征告〔2026〕99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后溪法庭周边广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后溪法庭周边广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广场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六、禁止事项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种、抢建。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后溪法庭周边广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6:0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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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发布关于后溪法庭周边广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285519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后溪村。

  (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后溪法庭周边广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广场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三)土地现状:本征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0.0747公顷。其中后溪镇后溪村水浇地0.0716公顷,园地0.0006公顷,草地0.0025公顷。本次征收未涉及有手续住宅房屋。

  拟征后溪镇后溪村集体土地面积0.0747公顷全部承包到户,土地使用人3户被征地农民。本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人(其中劳动力5人),具体以审查、备案为准。

  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9日起满30日

  三、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四、签约期限: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15日。

  五、评估时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需评估的,评估时点为以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月11日)。

  六、禁止事项

  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种、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

  七、补偿登记

  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八、签订协议

  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若在本公告发布前已配合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偿标准与本公告一致的,继续有效。

  九、经办机构

  (一)区征收部门: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92-6686812

  (二)所属镇街: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2-6155079

  (三)征收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2-6151050

  特此公告。

  附件:1.后溪法庭周边广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后溪法庭周边广场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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