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0-3004-2025-06121 生成日期 2025-08-04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集府〔2025〕223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动态调整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集美区动态调整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动态调整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5 16:2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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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为持续做好镇(街)赋权有关工作,根据集美区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对集美区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2024版)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调整后赋予各镇(街)行政处罚权事项。对区教育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集美消防救援大队6个部门已赋予灌口镇、后溪镇、侨英街道、杏滨街道、杏林街道174项以及集美街道164项行政处罚权事项,决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收回灌口镇87个事项,后溪镇91个事项,集美街道90个事项,侨英街道95个事项,杏林街道、杏滨街道各98个事项;区住建和交通局收回各镇(街)19个事项;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收回各镇(街)11个事项;集美消防救援大队收回各镇(街)8个事项;区教育局收回各镇(街)6个事项;区应急管理局收回各镇(街)2个事项。调整后,赋予灌口镇行政处罚权事项41项,后溪镇行政处罚权事项37项,集美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28项,侨英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33项,杏滨街道、杏林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各30项。

  二、落实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和备案工作。赋权部门应当在8月底前与各镇(街)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并将新签订的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报区委编办和区司法局备案。

  三、加强赋权执法事项的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各赋权部门要做好与各镇(街)收回赋权事项衔接工作,并持续做好赋权事项的指导培训,选派理论和执法实践丰富的人员为各镇(街)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帮扶指导各镇(街)开展纠错和法制审核等专业性事务,确保下放执法事项接得好、管得好。各镇(街)要负责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以及收回事项的移交工作,确保赋权工作顺利衔接,有序运行。

  即日起区政府赋予各镇(街)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集美区赋予各镇(街)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附件)为准。

  附件:1.集美区赋予灌口镇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7月)

  2.集美区赋予后溪镇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7月)

  3.集美区赋予集美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7月)

  4.集美区赋予侨英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7月)

  5.集美区赋予杏滨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7月)

  6.集美区赋予杏林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7月)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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