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更新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24〕3号),我区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各涉农行政村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和全面摸底排查。截至目前,辖区内未发现新增农村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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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5年7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