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0-0104-2024-00776 生成日期 2024-05-31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集府〔2024〕132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泓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张泓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泓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15:4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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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关于黄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厦集委干〔2024〕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张泓同志兼任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

  陈金平同志兼任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屈应雷同志兼任厦门市集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冷海东同志兼任厦门市集美区体育出版广电局局长;

  尹宏同志兼任厦门市集美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周文胜同志兼任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茗同志任厦门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副局长,厦门市集美区数据管理局局长;

  赵鹏同志任厦门市集美文教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杜沛松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副局长;

  黎方雪、黄澍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陈少青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巍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杜朝阳、江峰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许春成、李上委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伟胜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颜龙杰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奕侨同志挂职任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副局长,继续实行一年的挂职期,原挂职期合并计算。

  免去:

  张泓同志的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吉堂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体育出版广电局局长职务;

  陈各辉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尹宏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文胜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鄢荣钗同志的厦门市集美文教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文峰、林慰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阮群斌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张泓同志原任的厦门市集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薛树清同志原兼任的厦门市集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周文胜同志原任的厦门市集美区水利局局长职务;谢茗同志原任的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蔡奕侨同志原挂任的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黄四海、黎方雪、黄澍同志原任的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职务;屈应雷、杜沛松同志原任的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孙志谦同志原任的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职务;杜朝阳、江峰同志原任的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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