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关于李延龄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厦集委干〔2022〕1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王飞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骏豪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俊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副处长级);
林慰、李青林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锦霞、戴燕卿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圻奋同志职级确定为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延龄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旭扬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余明生、林加志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颖毅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元震同志的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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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9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