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护山环卫停车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2〕16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大点项目概况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7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7平方米、建设用地57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变更为“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7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53平方米、建设用地190平方米”。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护山环卫停车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2〕16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