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0-1500-2020-04004 生成日期 2020-07-23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集府征告〔2020〕68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需要,现启动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0〕第023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土地征收面积13241平方米。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3 17:17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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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需要,现启动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0〕第023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土地征收面积13241平方米,实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以正式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具体坐标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根据规划意见,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养老设施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后溪镇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六、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喜前      联系电话:0592-6155079

  (二)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嘉伟      联系电话:0592-6151050

  特此公告。

  附件: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集美新城片区沈海高速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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