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府征告〔2015〕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场铁路大型货场(集美区范围)开发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公告》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19年10月31日期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止。其他事项详见原征收公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
索 引 号 | XM03100-1500-2019-02245 | 生成日期 | 2019-10-16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场铁路大型货场(集美区范围)开发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通知 | ||
内容概述: | 集府征告〔2015〕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场铁路大型货场(集美区范围)开发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公告》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19年 10月 31日期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