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对2023第一、二批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房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2023第一、二批承租房源53套(126床),承租期间无违规行为126床(详见附件),在无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享受上一季度租金优惠款返还。
现对上述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司将向承租单位返还上一季度租金优惠款。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我司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复。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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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房源明细表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