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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4月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房源的公示
来源: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5-04-23 10:53 阅读人数:

  根据《集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对2022第一批、2024第一批、2024第三批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房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2022第一批、2024第一批、2024第三批承租房源34套(76床),承租期间无违规行为76床(详见附件),在无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享受上一季度租金优惠款返还。

  现对上述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司将向承租单位返还上一季度租金优惠款。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我司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复。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6280605

  附件: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房源明细表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