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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集美区2025年参与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1-03 09:56 阅读人数:

  为提升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高培训针对性,增强培训促就业实效性,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3〕273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集美区人社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参与政府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现将公开遴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突出培训促就业导向,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及新就业形态新职业发展需要,紧扣我区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和重点工种目录,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院校(机构)为基础,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要求等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精神公开遴选。

  二、遴选范围

  1、《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单位)目录的通知》(厦人社〔2024〕160号)公布的45家培训机构(单位);

  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3、厦门市属、集美区属国企开设的培训机构;

  4、行业龙头企业且有内设培训学院(机构)或具有技能等级评价资质;

  5、相关主管部门许可的准入类培训机构;

  6、台湾优质职业院校(含高端培训机构)。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

  2、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教学队伍;

  3、具有相应的专业(工种)设置及培训经历、经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设置能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就业的需要,培训管理科学规范;

  4、熟悉市、区有关培训相关政策文件;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市、区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2、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3、办学许可证年检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

  4、培训机构社会信誉度不高、教学质量不好、管理不规范的;

  5、在承担职业培训中问题较多,被多次提出书面整改未整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得参与遴选条件的。

  四、遴选专业(工种)

  此次项目遴选聚焦在厦办理就业、失业和培训登记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遴选吸纳就业能力强、社会供给不足、有一定技能要求的职业培训项目,重点包括机械装备、软件信息和服务、计算机与通信设备等产业,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养老照护等民生重点领域需求开展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

  五、资料提交

  1、附件1《集美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报名表》

  2、按《集美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评定表》(附件2)所列内容逐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及说明。

  六、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在集美区政府网公开发布遴选通知,参选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签字盖章并扫描为PDF版本,同Word文档一起发送到jmzjks@163.com邮箱(命名:企业名称+2025年报名表);同时按照附件1、附件2所列内容逐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及说明,打印装订,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一份,现场提交或采用快递方式寄送到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012室。联系人:小施,联系电话0592-6212928。

  (二)部门初审(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区人社局职鉴中心根据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专家评审(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依据参选机构提供的遴选资料和赋分标准,查看相关资质材料和座谈了解相结合的形式评定审查赋分,按最终得分排序确定初选培训机构。

  (四)专题研究(2025年3月)。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参与集美区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附件1:集美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报名表

  附件2:集美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评定表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