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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房源的公示
来源: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4-09-18 09:31 阅读人数:

  根据《集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对2024年第二季度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房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2024年第二季度承租房源185套(444床),承租期间无违规行为444床(详见附件),在无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享受2024年第二季度租金优惠款返还。

  现对上述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司将向承租单位返还2024年第二季度租金优惠款。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我司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复。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6280605

  附件: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房源明细表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