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集美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打好“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的产业促进组合拳,集美区拟设立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以下简称“产促基金”),以期优化招商效果、助力产业升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具有优秀投资及招商能力的管理机构作为产促基金管理人。
一、产促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出资结构:集美产投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99.9%,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不低于0.1%。
出资安排:首期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若中基协有其他要求遵照其要求),后续根据投资需要按项目制缴付。
存续期:存续期10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
投资领域:集美区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相关领域。
投资区域:集美区内或拟落地于集美区的优质标的。
投资限制:产促基金具体运作过程中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合伙协议有关约定,不得从事禁止性业务。
收益分配:全体出资人先达到门槛收益6%/年(单利),超额收益由管理机构与全体合伙人按2:8分配。
二、管理机构征选条件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注册于厦门市集美区,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
(二)基金管理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重大过失,无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管理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有3个投资成功案例。
(五)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治理体系,具备规范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管理机构累计管理基金规模应不低于50亿元。
(七)与集美区有良好合作基础的机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与集美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设立产业子基金、招引产业项目落地集美等。
(八)具备母基金管理经验的机构优先。
三、申报方式
申请机构应于2024年3月19日17:30前提交附件目录要求的各项材料和文件,接收邮箱:jmct@jmcytz.com。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须加盖申请机构公章(骑缝章))寄送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502单元。
联系电话:0592-6193313,联系人:王蒋培。
申请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集美产投集团将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征选工作。
附件:1.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目录
2.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