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公告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5-17 16:54 阅读人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2日—9月2日,区委第一轮第三批第二巡察组对集美区司法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部署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具体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迅速动员部署

  自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司法局于10月21日迅速召开局务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1月5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11月16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整改过程中共召开了4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反馈意见涉及的当事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由纪委责令检查2人次。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制定完善制度7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学笃行党的理论政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政法工作条例》列为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10月21日,党组中心组开展《政法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二是提高学习的及时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我局“三提三效”和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良作风的重要内容,对学习贯彻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上级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上级重要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党组专题学习6次,其中,2022年12月10日、12月13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研讨2次。三是按照《政法工作条例》要求,撰写全面工作情况并向区委报告。

  2.关于统筹指导依法治区工作不足的问题。

  ①落实法治乡村建设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27日,组织部分镇街法律明白人参加庭审活动进行法治培训。二是完成“法治带头人”的选任工作,每个行政村选任10个“法治带头人”,颁发证书和证章,并实行亮牌管理。三是由派驻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令检查。

  ②法律宣传未与时俱进。

  整改情况:及时跟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集美”网站法律资料管理,已更新《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和《法律援助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3.关于人民调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①统筹指导调委会开展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没有发挥作用的调委会,开展摸排和清理工作,已撤销山后张外来人口人民调解委员会、北站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械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集美新城征地拆迁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余保留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已完成案件录入工作。二是对于村(居)调委会加强督促、备案管理,调动积极性,规范开展工作并及时报送录入案件。村(居)调委会换届的备案工作已完成。三是各司法所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完善工作台账资料,规范档案卷宗,提高书面协议签订率。

  ②基层调解调研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树立典型,做大做强厦门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品牌,推动在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加文调解室的带动下,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人民调解员团队,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品牌调解室设立的规范要求,在司法所专职调解员队伍以外深入挖掘符合设立条件的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及其他行业专业人员,促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规范化,成熟一个设立一个。三是开展“一所一案例”评选活动,2023年6月30日前各司法所分别报送2篇典型案例材料参与评选,要求认真撰写、挖掘典型,确保质量过关。四是加强基层调研频次,巡察整改以来,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共到各基层司法所调研10次。

  ③调解档案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人民调解档案管理规定》。二是申报2023年预算经费,为司法所配备档案柜等,用于存放档案。三是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司法所落实档案管理规范,202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目前,侨英司法所调解档案已整理归档。四是由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

  4.关于基层站所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力量、队伍素质、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相关情况和存在问题。二是2022年通过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沟通协调,扩租了场所,解决了后溪所业务用房问题,新增后溪司法所多元调解中心,新增面积27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655平方米,并进行了场所装修以及法治文化氛围改造,已达到规范化司法所业务用房标准。

  5.关于指导公证处高质量发展力度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证处体制机制专题研究。2022年12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公证处改革创新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加强公证处业务拓展、队伍建设、机制创新措施。二是调研各区公证处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三是征求体制机制创新意见建议。2023年1月,向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征求意见建议,完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人员等机制。四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进“公证+”业务拓展,目前已拓展承接人民调解公证业务,同时2023年第一季度业务同比2022年第一季度增加162.3%。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①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2年12月1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三是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每位处级领导均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

  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更换法治宣传栏的相关内容。二是根据区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活动的事前审批工作。

  ③对领域内意识形态风险点掌握不够全面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集美区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集美区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集美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集美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处级领导“一岗双责”清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7.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及时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重中之重。为局处级领导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学习教材。二是提高学习的及时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我局“三提三效”和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良作风的重要内容,对学习贯彻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上级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上级重要部署第一时间落实。三是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党组专题学习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文章,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11月30日,党组中心组组织《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专题学习研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资产使用效益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自身的心理方面知识学习,同时积极引入其他心理服务工作力量,充分运用设备。二是通过入矫、集中教育等时段向后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下发告知,如有需要心理咨询的社区矫正对象可提前向后溪司法所或社区矫正中心预约。三是2022年11月2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局处级领导及各科室、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再次学习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警车使用范围,鼓励各部门积极依规使用警车,切实提高警车使用效能。

  9.关于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新旧出纳交接后已将历年账户凭证及对账单送至会计处核算,后续已按时按期开展对应账户核算。二是经与银行确认,提存账户仅在有发生往来款项及利息情况下才提供对账单,无法在无发生额的月份下提供对账单。后续区公证处将按照相关财务规定严格落实。

  10.关于便民服务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各司法所未更新的法治宣传材料进行收回。二是根据新的民法典、宪法内容更新宣传材料,印制4000多册,发放至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使用。三是规范在线微信咨询便民服务,将公证咨询微信号统一账号由专人管理,不定期对账号进行抽查,避免存在账号脱管漏管现象。

  1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022年期间发生的4次效能通报均在事发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区效能办。二是2022年11月2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局处级领导,各科室、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厦门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规定》并通过OA传阅至每名干部职工。三是强化窗口值班制度,重新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值班安排,每日安排2名窗口值班人员作为AB角轮替,严格规范值班制度,加强窗口值班日常监督管理。

  12.关于财务凭证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要求,已补齐3名授课人相应资质证明。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的执行力度,完善财务行为,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对不符合开支的内容或凭证不全的支出行为从源头予以控制,避免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13.关于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公证处已于2022年11月补打电信发票,因电信最早只能溯及到2020年4月的发票,因此未能提供2020年2月的发票。今后,区公证处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14.关于报销费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公证处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不同人员报销费用分开报账,报销费用转至实际报销人员个人银行卡上。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关于班子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①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5日,利用全天时间召开司法局工作务虚会,听取各业务部门2022年工作汇报及明年工作计划。二是2023年开始,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业务分管领导关于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三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对评先评优事项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充分发表意见,禁止出现人权事权分离的现象。

  ②精气神有所懈怠。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局处级领导,各科室、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二是12月13日上午,开展局领导集体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各项业务进展情况及局领导思想动态,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增强班子合力,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

  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制定《集美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挂钩司法所走访1次,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①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局处级领导,各科室、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务员平时考核,同时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三是积极开展“敬老月”公益法律服务、“同心喜迎二十大,齐美家园贺国庆”等集体活动,拍摄人民调解工作微电影,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②人员安排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已完成招标,签订服务合同。二是2020年以来新招录6名公务员,其中4名均安排在基层司法所工作,进一步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同时,经市委组织部审批,2023年将招录2名公务员至杏林司法所,为司法所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人员到位前安排机关一名调研员到杏林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三是及时根据司法所管辖社区矫正对象数量调整社工进行协助,目前已调整3名社矫中心社工协助杏林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7.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做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11月16日上午顺利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查摆自身问题。二是规范做好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2020年以来均以线下方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并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填写自评登记表,做好对照检查,并以党小组会议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18.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教育整顿期间制定的《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按照每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的要求,2022年12月7日—12月9日期间由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开展一次谈话;2022年12月13日上午开展局领导集体谈话。

  19.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部分记录不够规范、局务会会议部分议题未形成决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以及局务会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议题、讨论过程、决策结果等详细内容,确保记录真实规范。

  20.关于公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23日,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学习《集美区司法局公文处理规程》,进一步明确公文发办流程中的拟稿、核稿、会稿、签发、印制、用印、分发、公布流程,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拟稿的文稿要加强审核,避免出现错误。

  21.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党建e家管理工作,及时上传党建e家线下会议学习情况,并将会议场景图片及时更新上传。

  三、抓好成果巩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司法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将持续聚焦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全面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社区矫正、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并抓好制度执行,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三)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贯彻落实整改意见统一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