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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房源的公示
时间:2023-03-30 17:22 阅读人数:

  根据《集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房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2023年第一季度承租房源22套(52床),承租期间无违规行为52床(详见附件),符合2023年第一季度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

  现对上述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的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司将向承租单位返还2023年第一季度租金优惠款。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我司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复。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 6280660

  附件: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租金优惠款返还条件房源明细表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