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扶持企业扩大出口措施的请示》(厦集经信〔2017〕75 号)、《集美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规定,对上一年度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给予出口信用保险费补助和资信调查费补助。经信用查询、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厦门名启会计师事务所对123家(第一批次)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计等工作,拟对第一批次符合补助条件的121家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14日--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区工信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区工信局 : 林秀龄 0592-6221826、6665155(传真)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28室
邮政编码:361022
附件:2021年度集美区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与资信调查费扶持资金企业名单(第一批次)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