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355号)及《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集府征告〔2024〕18号),拟对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见征收范围图)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请相关单位暂停办理以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有关手续,暂停期限为2024年5月16日起一年。
特此通知。
附件:1.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2.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调查表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