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1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福厦高铁配套综合开发区域仑上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99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大点项目概况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323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767平方米,建设用地18584平方米。涉及仑上村二组12053平方米、三组5469平方米、四组763平方米、五组522平方米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变更为“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279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911平方米,建设用地8016平方米。涉及仑上村27927平方米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本次征收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
二、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城市道路,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关于福厦高铁配套综合开发区域仑上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99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