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1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枋塘社区服务中心及室外活动场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25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城镇住宅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本项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人(其中劳动力5人)。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关于枋塘社区服务中心及室外活动场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25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