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睿)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8月10日(星期日)报名,市教育局昨日发布今秋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今年幼儿园招生对象是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
具体到公办园,还需满足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9日;招生片区内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此外,入园需求紧张的幼儿园,各区教育局可以依据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民办园方面,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根据招生程序,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其他各类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届时,家长可通过厦门i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闽政通App、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