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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 可以“全城通办”
时间:2019-11-14 10:44 阅读人数:
 到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本报讯(记者 刘蓉)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医保局获悉,今后,参保人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时不再受参保归属地限制,只要到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厦门市医保部门此次推行的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给付“全城通办”服务,其中包含:分娩项目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给付和计划生育项目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给付。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分娩次月15日后至分娩后12个月内(即宝宝一周岁内)办理申领手续,如逾期则无法办理。

  据了解,厦门市医保部门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后,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智慧医保”综合柜员系统建设,打破群众办事的地域限制,使参保人“就近能办,便捷快办”。此前已有9个事项实现“全城通办”,此次再增两个事项,使得“全城通办”事项占窗口总事项数的92%。

  下一步,厦门市医保中心还将重点针对“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进行改革,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政务服务要素,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让服务更便捷、高效。

  提醒: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地点,市医保中心湖里管理部经办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4项业务并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统一办理,其余业务仍在原地点办理,办理地点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询。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为:至分娩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之前的连续12个月均需参保缴费);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