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集美报新闻
集美税务服务上门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来源:集美报 时间:2023-09-11 10:38 阅读人数:

  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中小微企业用工成本

  “还没仔细研究透政策,倒是政策先找上门了。”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的厦门欣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兼财务负责人洪霭年为集美税务主动上门服务点赞。连日来,随着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发布,集美税务积极解读政策,服务上门,推进惠企政策落实,主动兑现红利,引导企业用工,让辖内不少企业在用工成本上有了新变化。
  厦门欣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是一家主要从事金属加工机械生产的小微企业,不少岗位在人员流动上变化较频繁,因此也吸纳了一部分社会失业人员就业。“中央的政策还没发布几天,税收管理员就联系上了我,告知我们符合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番计算核实下来,公司享受到征前减免增值税1.3万元,着实给了我不小的惊喜。” 洪霭年表示说,用工成本高,是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一大压力。有了国家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用工不仅可以降成本,用工也能更稳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集美区税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辖区企业信息筛查力度,建立应享未享数据台账,逐步辅导好辖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用好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
  (记者 刘德英 通讯员 彭艺冲 蔡东鸿   来源:集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