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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大学生开展法学教育实践

时间:2013-11-18 16:02 阅读人数:

         本报讯 (通讯员 杏滨所)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大学生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在集美区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杏滨司法所被定为教育实践基地之一。11月13日,杏滨司法所迎来首批学生。
        杏滨司法所所长向学生介绍了司法所的历史、职能演变及杏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历程,结合实际介绍了司法所职能工作,让学生们对司法所的渊源及职能有了一定了解。之后,杏滨所将安排各口负责人轮流为学生介绍各项职能工作,在适当时候让学生进行实践操作,提高他们法学实践能力,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又讯 (通讯员 郭晓靖)11月8日,杏林司法所化解今年首个检调对接案件。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所与检察院联合对该轻微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该案的三个嫌疑人为某中专学生,其中受害人及一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本着给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司法所为他们提供了民事赔偿和解的平台,经过一个下午的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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