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快递 >> 集美报新闻

文字: | |

读区属公办职校每月获补500元

时间:2013-09-23 15:59 阅读人数:

  集美区户籍初中毕业生
  本报讯(记者 林志杰)记者从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了解到,从今年9月1日起,集美区户籍初中毕业生入读区属公办中等职校的每月将获得500元补贴。
  据介绍,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拓宽我区青少年学生学习技能与就业渠道,鼓励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出台的《集美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若干意见》于9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意见,自9月1日起,对今后集美区户籍初中生毕业生入读区属公办中等职校,在其第一、第二学年(每学年按10个月计),每月按500元标准发放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补贴。申领对象为入读本区公办中等职校满一学期以上的集美户籍在校学生。
  此外,自9月1日起,集美区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的技术工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一次性给予补贴300元;对参加培训并取得初级工证的补贴400元,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证的补贴500元。
  申报地址:集美区杏林杏滨路898号集美区人力资源大厦四楼423室。咨询电话:0592-6213812。

分享到: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