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快递 >> 集美报新闻

文字: | |

推进依法治区促和谐

时间:2013-07-22 16:24 阅读人数:

  集美区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纪实
  文/本报记者 郭妮妮
  “送法进台企”、建法治文化苑、法官进工地调解……启动于2011年的集美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两年多来亮点纷呈,涌现了一批创新实践、富有成效的普法品牌。普法工作成为推进集美区依法治区、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平安工程和动力工程。
  多维普法,重点对象人人学法用法
  法制宣传教育是法制工作的基础。集美区创新宣传形式,出版“法制课本”、建立台商警务室、建法治文化苑等,构建“立体式”多维普法模式,满足辖区不同人群需要,重点帮助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等人群学法用法。
  在集美,一套“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已然成型,每年定期举办一系列“送法进校园”活动。集美区各小学还在教学环节中引入法制教育,为学生发放“法制课本”,把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形象化、生动化,深受好评。
  去年7月5日,全国首个台商警务中心——集美公安分局集美台商警务服务中心在杏林台商投资区新凯公司揭牌成立。集美区还在台资企业路达建立了全市首个涉台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在金龙汽车设立了省内首家驻企业检务工作联系点。各类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而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集美法治文化苑,即将在灌口风景湖动工开建。
  司法为民,热点问题件件调处
  据统计,截止2013年7月,集美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6514件,结案15600件,结案率94.5%,持续保持基层法院第一名。为了更好地为建设项目提供司法服务,去年8月1日,集美新城挂牌启动“无讼重点项目”创建,这是集美区进行无讼创建的一次创新,也是集美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一次创新。此外,集美区在全省首创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室,2011年挂牌成立以来,法援中心指派的律师接收法律援助申请以及受法院委托进行庭前调解的案件320多件。
  集美区目前有“区人民调解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和“厦门北站调委会”、“新城区征地拆迁调委会”等6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全面实现“诉调无缝对接”。今年结合落实“三排查”、检验“三负责”活动,集美区针对久拖不决、多方争议的疑难信访事项,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专家和法律工作者组成三个审议小组,严格依照信访事项“路线图”进行专案审议、专案审查,推动疑难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集美区在2005年选聘了10名专业律师,在全市率先成立“区长律师团”,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为政府招商引资、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区长律师团”还为政府在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集美区完善了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健全工程招投标管理等一批制度,清理规范性文件98件。集美区还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全面实行审批提速,将区财政性项目审批时限从160个工作日压缩到67个,把所有176项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压缩至40%以内,主动转变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170多项。

分享到: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