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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无法保修还要有偿折旧

时间:2013-06-16 16:58 阅读人数:

  本报讯(官文捷 通讯员 郭竞爽 周圣男) 小家电的售后服务问题困扰着许多消费者,有些家电由于购买时间太长导致受损零件短缺而无法维修,有些则因为产品技术的更新换代,原有零件已被技术淘汰而无法维修。消费者陈先生购买的热水器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
  陈先生于2008年10月花了650元,在集美某电器店购买一台热水器,当时厂家书面承诺保修期为五年。2013年2月陈先生发现热水器内胆破裂导致漏水,因为还在保修期内,陈先生遂向商家反映要求予以保修。经厂家技术人员判定,该热水器内胆确实已破裂,符合保修规定。可由于产品已经更新换代,原有的热水器现已不再生产,而且热水器的内胆不易拆卸,维修人员按照使用期限将热水器折旧后,要求陈先生再支付350元换台新的热水器,同时支付维修费50元。陈先生认为这很不合理,他只要求商家给予保修,并未要求更换,商家由于技术更新无法保修的,厂家应该免费更换。厂家则认为在消费者使用该热水器近5年后,更换一台价值700元的新型热水器而只需支付400元,厂家也已履行了义务。双方争执不下,陈先生便向工商部门求助。
  集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致电当事双方了解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厂家应该履行保修责任,由于技术更新无法履行责任的,经消费者同意,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履行职责。经过一番耐心的调解,厂家同意更换一台价值700元的新型热水器而只需收取消费者2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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