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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起集美伏季休渔三个月

时间:2013-05-04 16:34 阅读人数:

  本报讯(吴会明) 5月1日起,福建省将正式实施今年的伏季休渔计划,为此,集美区规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相比全省延长休渔1个月。
  根据时季、时段及海域等特点,今年伏季休渔期间,集美区辖区海域禁止海上捕捞作业措施主要包括: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刺网、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以及禁止拖网、围网、耙刺、陷阱、杂渔具等作业。要求从5月1日起,所有渔船回港休渔。区渔业管理部门已组织力量上岸宣传休渔政策、出海巡查渔船靠岸下锚情况,帮助渔民整理网具入库、登记渔船维护检修证照,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
  集美区结合区域渔业燃料成本高、休渔时间长的实际情况,增设伏季休渔期间渔民生活补助措施。这项惠民政策措施实行以来,全区先后发放补贴和补助经费共计7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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