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 | 中 | 小
时间:2013-04-14 10:50 阅读人数:
本报讯(吴会明)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福建省环保厅日前正式命名集美区为“省级生态区”。 2012年底,集美区就通过省级生态区考核验收,共有6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生态区考核验收标准。环境保护投资总额达11.92亿元,工业用水重复率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超过82%,100%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