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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当好财政资金使用的谋士与卫士

时间:2013-04-14 10:44 阅读人数:

  增减有度,财政支出预算“零增长”
  “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财政部门先不能做!”谈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时,集美区财政局局长胡国才如是说。
  “八项规定”出台后,正值2013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之时,区财政局立即提出“六个严格”要求,对预算追加审批、公务接待支出、会务会议庆典活动支出、公务外出活动支出、办公设备支出等进行严格控制,以及严格廉洁自律。记者翻找出“两会”期间的《财政工作报告》,仔细翻阅,发现今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增减有度。增加的项目主要是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和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以及产业扶持资金;而减少的则政府三公经费等经常性专项支出。
  众所周知,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即于下半年启用。为了防止办公设备的不必要浪费,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预算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增强勤俭节约意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支出,并提出除公共服务部分必须添置的设备外,各单位不安排设备更新预算,未到报废年限的,不得提前报废。对办公设备更新“一刀切”的提议,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
  “我到任一年多,局里的办公设备除了新增人员有添置外,其余的没有更新过,包括人员的进出调整。”胡国才认为,勤俭节约要从自身做起,从自己的部门管起。今年,财政系统还将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为主题的财政建设年活动,引导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树典型,做模范。
  授权支付,征拆资金“零滞留”
  “实行新的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后,更加有利保障镇街镇街征地拆迁资金需求,征地拆迁预算额度下达后,可以做到即时保障镇街征地拆迁资金需求,只要手续齐全,当天下午四点前,银行可以把征地拆迁款拨付到补偿对象手上,实现当天到账。”一位财会专管员如此评价新办法。
  从去年底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全区每年大约有2-3亿元的征地拆迁款滞留在镇街,造成两个影响。一是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紧张的时候,一方面是财政资金沉淀镇街,另一方面是增加区财政的压力和融资成本;二是区财政难以掌握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以前实行征地拆迁资金预拨管理办法,允许镇街统筹使用预拨资金,存在镇街难以统筹使用、统筹使用后去向难以有效掌握问题,资金使用监控存在一定漏洞。
  “不仅要当好财政资金安排分配的谋士,更要当好财政资金监督使用的卫士!”基于此,区财政局指定新的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征拆迁款资金管理、拨付程序和简化环节。该办法借鉴了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方式,变预拨模式为国库集中授权支付方式,在申请程序不变的情况下,把征拆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偿对象手中,从而实现区财政资金在镇街的“零滞留”,从而减少财政资金支付压力和融资成本。
  “其实,就相当于信用卡透支一样,银行先把钱直接透支给补偿对象,再从国库资金归还给银行,用多少还多少。”区财政局领导认为,除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主要是新办法更有效保障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下一步,区财政部门还将探索建设资金支付方式、财政体制改革,希望用更多的创新和变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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