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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每月可享600元政府津贴

时间:2013-01-07 09:02 阅读人数:

  本报讯(刘德英) 日前,集美区出台《集美区企业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5年内,对集美区内的高技能人才发放政府津贴。其中技师每月300元,高级技师每月600元,享受期限均为3年。预计全区将有五六百名技师以上职称的高技能人才经申请获批后可享受此津贴。此津贴享受对象范围之广、津贴额度之大在全省均属首创,有利于吸引省内外高技能人才到集美区就业。
  根据规定,高技能人才指的是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度本市急需紧缺技术工种,以及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集美辖内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具体对象包括取得厦门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市外取得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工商注册和税收缴纳在本区的企业生产一线、对口专业技能岗位(工种)连续工作满2年(依据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继续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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