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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起统一办理高考生源地助学贷款

时间:2012-08-12 11:20 阅读人数:

  本报讯(刘德英) 日前,集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本月12日起至19日止,将统一办理2012届高考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具体地点为集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杏林纺织路18号)。联系人:高振清,联系电话:6078014。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目前主要由生源所在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申请这一贷款的对象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入学前,学生及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我区辖区内;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等符合贷款管理要求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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