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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600万元 加大集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12-07-15 10:53 阅读人数:

  本报讯(林小芬) 日前,记者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获悉,市、区两级财政将拨款602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镇(街)各村(居)文化活动室的电子阅览室和多功能活动室的设施配备,以及部分文化活动室场所的新建、扩建或租赁补助。
  以厦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2011-2012年,集美区要率先基本建成设施网络健全、服务供给高效、组织支撑稳固、保障措施有力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集美区将在三个方面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设施网络建设上,公共性文化设施实现区、镇(街)、村(居)全覆盖,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区级图书馆每册藏书年流通1次以上,人均年增图书0.04册次以上;100%镇(街)建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100%行政村(社区)建有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千人占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设施率与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文化服务的收益率达到70%。100%镇(街)、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在服务供给方面,将保证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内的电子阅览室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不少于56小时,图书馆每周开发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发时间不少于42小时;每个行政村月放映电影1场以上,每年组织戏剧或文艺演出5场以上,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群众人均参加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区级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均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次数不低于50次,文化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此外,人员编制将有所增加,并配备有专职文化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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